2019年6月21日 星期五

為何要喝孟婆湯

問:
最近看了一些文章,所以特來請教社團內各位大神,看看能否有個解答。

大家都知道有著領旗前來討要所謂的因果報應的靈魂,而且一般來說持旗而來的,神明能幫的也不多,能說的通當然最好,說不通也就無能為力。

那麼根據上述所言,人在投胎輪迴轉世時,需要喝下孟婆湯,忘記前世種種,所以也就遺忘了前世到底做了哪些事情。可是...討要的通常都已經是過了許久,所以又需要前往廟裡尋求神明幫忙,因為大家都喝下孟婆湯遺忘前世或者更久之前的事情了。為何要這麼麻煩呢?

此外,根據宗教的理論,人死後無論如何都會判定生前的種種,決定接受何種懲罰,既然已接受懲罰,為何轉世後還是要受到持旗的朋友的復仇呢?

答:

喝孟婆湯,是讓你重新開始,重頭來過,試問如果原本是個江湖大盜視人命為草芥,還帶有之前的壞脾氣在,錯誤的觀念,再投胎轉世也是殺更多人而已。

何況每個人身邊會遇到的人都是過去世和自己有深切因緣的人,你老婆可能過去是你兄弟,你的寵物是你過去的父母,你的子女是你祖父母,不全部忘掉,難道看到狗狗的時候要叫聲爸嗎?

更可怕的是人吃動物肉,難免吃到過去父母轉世的豬羊,豈能不慎口?

至於地獄受刑,您可以比對現在的監獄,瞭解一下刑法和民法,地獄和監獄一樣,它不是使人受罪受折磨刀山油鍋折磨人為樂的地方,它是一個矯正的單位,矯正你自私自利的思維想法的單位,若本身沒有錯誤的思想,沒有害人的心思,沒有損人利己的自私,去到地獄也看不到刀山油鍋,泡血池跟泡溫泉一樣,那裡是扭曲的思想才會出現殘忍的刑具,你到地獄一看,才知道他們都是在自做自受。

就像是現在在人世間殺了人一樣,有分刑法的部份和民法的部份,下地獄受矯正,就是如我們刑法一樣,坐牢矯正,處罰。

而冤親債主是如同民事方面的賠償,對造成損害的部份負損害賠償,只是害人一命得賠人一命,除非您這輩子行善的功德大到足夠賠他來轉世為人,才能將功補過。

不是不能賠,而且不願意賠,所以您找神明處理,神明都會叫你去他那邊幫忙做志工,這樣服務才有福報還你的冤親債主,等於打工還錢,只是世人都誤以為找神明來扛,就一切沒事,欠債還是得靠自己還,其他都沒有用。

上面是消極的說法,但是其實有些人一輩子造得業太多太大,有時候在地獄受的刑期還沒有受完就先讓他去轉世,目的也是給他一個機會,讓他能將功補過,讓他先和他的冤親債主和解,這樣在地獄的罪就能減刑,甚至是免了,你看我們人間的法官是不是如此?你要犯了罪,先找受害者和解,法官是不是都會在刑事方面從輕考量?

所以,如果你知道你有冤親債主來找你,你應該要高興地感激對方讓你有機會和他和解,甚至讓你未來會受刑的部份減刑,與神同行第一集結束時講了,如果人在世間犯了罪,能得到當事人的原諒,那麼這個罪就可以一筆勾消,而第二集中,父親將兒子安排在他以前殺害過的兩個人身邊,也是希望他能誠心誠意和他們道歉,希望他能取得他們的原諒,這個罪才能被消除。

所以你旁邊像和你有仇一樣的同事或親人,您應該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子了,這是給你一個機會和他們和解,您說孟婆湯是不是沒有白喝?

2019年6月11日 星期二

[ 因果病象印證 ] 南海觀音菩薩、勇筆王奇謀主著

[ 因果病象印證 ] 南海觀音菩薩、勇筆王奇謀主著

第三篇 聾啞今生多苦果,皆為惡口道無存

觀音菩薩 降

聖示:吾奉旨著造本書,為要妥切而適用之析論出因果現象,故擬採取多元化之體裁,或由吾自以問答式,或以主著正鸞提出問題由吾答示分析
,甚或以事實之案例來析論。題裁變化,不但可免於枯燥,容易吸引讀者之閱興,更可廣為包羅,談論觸角延伸。

勇筆:菩薩如此聖示,先容弟子請教一個問題:今生聾啞是何因?

菩薩:今生聾者,前世必造有聞法、聞道,心懷不信之因;或是父母訓言,馬耳東風,不受教之人,均為前因也。啞口者,或謗道,或惡口罵辱雙親者是。

勇筆:然則受此苦果欲解有門否?

菩薩:有!但機率不大。造因輕,解則容易,造因重,惡果難解。解法者,造如是因,補如是行,恆必有應。

勇筆:意思是聾者改過,聞道信受再勸人向道以解前因;啞口者,闡道之妙,以渡人向道以解前業。然則既已聾啞,如何渡人、闡道?

菩薩:耳不能聽、口不能言,卻有文字因緣可結;以書闡道、渡人豈非可行。最後,以自身之受,析解因果報應,以作惕人,則更為解業之上策也。

勇筆:再請教菩薩,造因之果報,有者非先天性。聾啞者,亦有後天形成,這個徵兆是否可預先偵知,以及如何預防。

菩薩:當然可以!造了聾啞報的前世因,在人之初生時即果報形成者,是比較難解。可是初生時正常,果報未形成者,在果報須施行時,會有一
些徵狀讓你去察覺,比如夢示他所造的前世因情景,或者有實際情形讓他有機會去體察;不過,這些現象都會直接在當事人身上發生,能不能察覺,那就需視當事人的造化了。當然,有更多的施行方法是以染病而遂行果報的目的,這個就更加容易去防範了。

勇筆:還請菩薩詳細解釋。

菩薩:當一個人生病時,這個病有可能導致聾啞的後果,那麼,就可以一方面治病,一方面預先實行解因的功德,雙管齊下,不是很有機會避開
這個果報?

勇筆:果報可以避開?那豈非不是註定?再者,病情雖有可能導致聾啞的現象,假設結果不會,那豈不是又白忙了?

菩薩:此言差矣!果報的註定,是以何因成何果,至於能夠避開,那是因為有了功德成了替代。也就是說,造功德解除那個惡因。吾舉例:你欠人一筆錢而逃到國外,逍遙很久,最後卻又與債權人碰上了,你是不是要還人錢?縱然,國度不同,律法有異,你逃過了法律的制裁,可是債權人的討債方式,也有可能迥異於正常的討債方式。你如果要安然度過這一種情形,是不是你必須要讓他心甘情願的放棄這個要債的心念,比如說有恩於他或他的親人?

勇筆:弟子明白了,因果也是如此。你造了因,這個果就絕對跑不掉,可是你也能以別的方法去償還這個因,並不一定有必要以什麼方式去償還。

菩薩:就是這樣!一旦造下業因,你就必須還,只不過受果的方式可以改變。

原文出自:
http://www.goon-herng.tw/old/book03.htm#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