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

關於食素,其實就是戒殺

關於不食肉類,最主要的是必須避免殺生,造成有感覺的生靈感到痛苦,而這個痛苦及被食用的部份,未來在機緣成熟之後,他們都可以找我們來討回,可能讓我們生病,產生強烈負面情緒,如:憤怒,自卑,憂鬱等等...

這在不管是東西方所有的宗教經典中都有註明:

金剛經有云:『....須菩提!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......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,若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應生瞋恨...』 當釋迦牟尼佛若不是已成佛,當他初節節支解時必生慎恨之心,更何況我們一般有感覺的生物,如果一隻豬被節節支解時,他怎能不慎恨造成他被分解的人們呢?

地藏菩薩本願經云:『...是故,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、人、非人等,勸於閰浮提眾生臨終之日,慎勿殺害,及造惡緣,拜祭鬼神,求諸魍魎。何以故?爾所殺害乃至拜祭,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,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,生人天中,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,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,晚生善處。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,各據本業,自受惡趣,何忍眷屬更為增業。』 即使我能做了一點功德能令我上天界,但要被我在世親屬因我的去世而大開殺戒,殺了六畜來拜祭,都會使得我必須因償還這些殺生債而晚生到善良之處所,何況是在生從未做過好事的人呢?

聖帝大解冤經說得更白:『......更有畜牲孽障。貪婪口腹殺生。今世食他四兩。來世定還半觔。一切刀傷跌撲。暗裡鬼祟纏身。......』 如果在我們身為人的時候他們因我們食用了他們的肉,他們以鬼祟來討時就可以讓我們受刀傷跌撲,如果我們身為人的時候沒有還盡,而又惡業眾大,那麼下世我們便會生入畜牲中還當時所食用對方的四斤肉。

太上無極混元真經中有言必須戒除的八邪中的二邪:『鼻聞香味思飲食。口貪生靈開殺戒。』 玉皇普渡聖經亦言:『勿貪口腹。而殺生靈。』

即使是西方的聖經亦有言:『不食有血之物。』 這也是在告訴信祂的子民,不要去食用會有血的生靈,只是祂的信徒都誤會成不要食用豬血,鴨血等物,試問;有哪一種動物是沒有血的?即使是烏賊,蝦子都有血,只是他們的血是含血青素故為透明的,去食用動物並不是真實了解到聖經的意義。

阿拉也要求他的子民不淮食用豬肉,這個意思是因為在沙漠,及草原地帶,羊馬牛都有他們的用途,所以沒事他們並不會去殺他們,食用他們的肉,只有豬並無法有任何貢獻,所以他的子民多以豬肉為主要的肉食來源,故要求他們不要食用豬肉也是要求他們不要以肉類為食物。

即使是孔子也說:『君子遠刨廚。』 因為造此惡業,殺死動物為我們做料理的人必須擔上七分以上的責任,而我們食用也必須擔上三分左右的責任,所以如果是有德的君子應該食用不會造成動物痛苦的食物。

以上皆是以古聖先賢之言來做說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