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31日 星期五

果報還自受

假使百千劫,所作業不亡,因緣會逢時,果報還自受。

 清朝順治年間,北京順義縣,貢大戶,家有四百頃,驢馬成群,中年得子,乳名慶有。給貢大戶種田的佃戶李大,這一年也生一子,取名李福,待貢慶有長到七歲,貢大戶即請一位飽學先生教子讀書,佃戶李大,見貢大戶之子讀書,也就想起自己的兒子李福,也該上學讀書了,於是央求貢大戶,將子伴慶有讀書。大戶本是專館,即同教師說知,教師答允,李福即伴慶有讀書。

  光音如箭,到了李福十四歲時,即同慶有共住書院,日即同讀,夜即同宿。有一夜,李福在熟睡,忽見天上開了一個大門,由天上落下二位神人,正落在書院中,有一神人,手指貢慶有,問另一位神人雲,他怎麼樣?那神說,他是全福之人,十七歲中秀才,十九歲中舉,將來位至二品,一世榮華。那位神人,又指著李福,問另一位神人說,他呢?那位神人說,苦命人也,貧苦一世功名無份。言畢,二位神人冉冉登空而去,二位神人進天門後,天門關閉如初。

  李福醒來,以為奇怪,即與他父母大眾說知,待至貢慶有十七歲,果然中了秀才。此時李福已不讀書,在家種田,李福雖然種田,心中留意慶有的行為,見慶有刻薄成性,殘忍暴戾,無一是處,而慶有自從中秀才後,一直高升,升到二品大員。但慶有居官,貪贓舞弊,殘毒百姓,壓良為賤。慶有的行為,在李福的心目中完全是罪惡,認為慶有必得惡報。哪知慶有年至七十一歲,人財兩旺,子孫滿意,非但如此,而慶有尚預知他自己幾時死。在未死之前,即囑咐其子,如何料理後事。但李福同慶有的行為大不相同,李福對自己是克勤克儉,對人則量力行方便,是善即為,是惡不為,對於慶有這樣惡人,居然能享一世福,而且尚預知死期,他心中非常不平,認為陰司也有了私弊,決心隨慶有至陰司看個究竟。於是亦告其子曰,我至某日亦死,亦令其子料理後事,但李福自己心有成竹,他是想看看慶有死去之後陰司對慶有究竟如何,非跟著他看個清楚不可,李福對兒子說幾時死,並非真知,乃是准備一包毒藥。如果慶有真的如期死了,他即吃毒藥,跟著他去見閻王。

  哪知慶有到了他預說之期,真的死去,李福也服毒死了。去到地府,正趕上,見到閻王出來迎接慶有,閻王將慶有的事辦畢,這才見到李福,說,你怎麼也來啦。李福說,我是為跟著慶有而來,陽世之人,怕勢力,敬財主,怎麼你陰曹閻王,也怕勢力敬財主呀。那貢慶有在世,殘毒刻薄,作惡萬端,我想在陽世未遭惡報,到陰司定受極刑,不想陰世與陽世一樣。

  閻王說,你稍微等一等,叫你明白。即命判官將薄子打開,在慶有名字上,一行一行,閻王說,慶有因前世行有很多大善,這世雖然作惡,將前世善功消耗不少。但仍余大善很多,轉生仍是享福,不過沒上世大啦。至於所作之惡,尚未至成熟期。你李福前世沒有善事,故而在世應受苦,而衣食無缺,也算過得去。但你再轉生,就享福大的多了。李福懇求閻王,轉生時免給迷魂湯吃,使他轉世後,能再看慶有的行為結果。閻王准其所請,李福又跟著慶有轉世,因他未吃迷魂湯,一切全知,見到慶有,又是生到富家,他自己轉生在中等人家,仍是修行。

  慶有後來長大,官至知縣,仍是殘毒百姓,全無一點恻隱之心,居官貪贓,誣良為盜。為追迫口供,挖去人的雙目。又因一案,剁去人的雙腿,壽活七十余歲,得病而死。李福笃志修善行功,已修得可以入冥了。這時他見慶有死去,李福即端坐,靈魂跟著慶有去見閻王。這一次與前不同,閻君先來接李福。而後審判慶有,一看慶有名下,善已全享消盡,惟在官時,挖了人的雙目,剁了人的雙足。這兩件事,無善抵償,只得用身還債。判慶有轉世,生在一個窮苦人家,可憐雙目失明,雙足殘廢。每日大街乞食,苦不堪言。而李福見到慶有三世果報,心中益怕迷性,墮入輪回,乃更堅志修行,度己度人,卒至功圓果滿,得成正果,永脫輪回之苦。

  上文摘自《近代因果見聞錄》,結緣於西安臥龍禅寺法物流通處。

  我等當知,“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後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”因果之報,如影隨形。榮華還同三更夢,富貴還如九月霜。半世功名,轉瞬即逝。唯有業隨身!

原文出自
http://big5.xuefo.net/nr/article29/2917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