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

關於"修行"之問題解答(一)

因為有朋友來信訊問以下的問題,我才發現,其實我很多事情沒有說明,那我大致再說明如下:

這皆是我對這個世界真實的認知和您分享。

開場時先給您兩個觀念:

一.質能守恆,能量不滅,即是靈魂是不滅的,而靈魂我目前會認為那就像一種意念,只是寄宿在人體時,因人體進化比較完全,所以感官,知識能力較高,能做複雜,高等的行為。

如寄宿在低等一點的動物時,智力不足,當然只能做比較本能的事,如果沒有寄宿在有形的宿主時,會去收容所即地獄道 餓鬼道,或者上升到天道 修羅道,如果沒到上述四道,便是在人間遊離。

正面能量低,存在大量的負面能量(憎恨,痛苦,怨氣…)即是,正面能量高,散發出光芒跟偉大的情操(博愛,仁慈,慈悲…)即是神或者是菩薩以上的大能量,無形會存在人間都有目的存在,只是神以上都是自由來去,隨心所欲,鬼則不然,是完全被業力所牽引,至於業力參考下一點。

二. 牛頓三大運動定律,這世界所形成的無形的力量,是一種如同地心引力的力量,叫做業力,地心引力大家都知道,所謂業力,即是吸引”意念體”(靈魂)相遇的力量,只是決定地心引力大小是質量大小和距離,決定業力的反應是時機早晚和債務大小

以傳統的說法來說,債務關係即是今天我欠你債(有的是錢,有的是感情,有的是…一條命!?),在未來式中,一但機緣成熟時,你一定會來找我,我也一定要還完你這筆債,這樣子我們之間沒有相欠,自然就會分離開了,也就是所謂了結了這筆債。

所謂機緣成熟,比如說,我以前沒有盡我應盡的責任,抛棄了我入門的妻兒子女,為了夢想去參加中國統一戰爭,結果…戰死,好了,那麼到未來某一世,我剛好長大到以前去打仗時的那個年紀,你剛好也生了小孩,失去了丈夫,然後我們就會再遇到,還掉當初我欠你的部份,我們才會沒有業力再牽引我們糾纏。

我可能不記得我對欠你多少錢,或者我對你做過什麼事,但是我一定要承受完,還完這筆債,我們才能”平等”對待,不然,你一定會讓我為你的生活付出,我也一定會付出,無法拒絕,即使我心裡再怎麼不想幹,也得幹,人世間把這個叫做”愛”。

又如同就像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一樣,今天我打了你一巴掌,便產生了另一反作用力,讓你在未來勢必會再找我打一巴掌回去。

而且有欠債的時候地位一定會不平等,我欠你債,我一定會聽你的話,只有還完的時候,地位才會平等,才會互相尊重,如果還是不尊重我,那麼你走你的陽關道,我過我的獨木橋,拜拜。

這是有形的情況,如果無形的情況,因為沒有形體的限制,只要他能到人間時,自然就會到處跟人討債,只是鬼的能量低,思想負面,討不到債,拿不到正面能量,便會用力折磨人,為了報仇,完全受業力牽引,而人也會欠神的債,只是神比較會等你可以還債時再來跟你討,而且大能量的神根本不需要跟小能量的人要能量,只是因為”業力”的關係。

只要人有欠神明的債,三不五時他都會遇到你,又不能幫你,越幫你,你欠我越多,你以後到什麼時候才能還我,因為天理是要讓人的業力越來越小,越來越少,如果神明自己沒有目的一直在製造業力,那麼會違背天理的。

為什麼要避免產生業力,因為業力即是在六道輪迴的基本力量,只要有欠人債,有業力牽引,勢必要再降生到六道中,而”意念體”的真正前進的方向是脫離六道輪迴,在佛教中所言是證得菩薩道以上,到西方極樂世界,道教即為大羅金仙或者回到菩提老母的身邊,或者西方的天堂,這即如同牛頓的慣性定律,如果沒有業力牽引,沒有其它力量阻礙,人一定會慣性的往天上移動,輕輕的飄上去了。

所以我們修行的最基本點便是先還債,減少業力,才能求得解脫,不然一直被業力牽引,是很痛苦的,而用什麼可以還債,即是功德。堅持還債,才有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