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故兩則
1.余蜀華小姐婚事受阻的前因
余蜀華小姐,是現代四川省富順縣自流井人。自幼父母俱喪,小學畢業後,入王家園女子師範學校求學,很用功讀書。
乙卯年冬天,余小姐忽異常態,如見鬼狀,或喃喃自語,或夜半遠走。
校中教員黃粹君女士,是黃書雲老居士的侄女,看到余小姐如困鬼魅的病狀,代為請求黃老居士以佛法施救。
黃老居士說:「除念佛外,別無生機,當速照辦。」余小姐信受,因而實行念佛,從此神識漸漸清醒,病情日漸減輕。
第二年正月,余小姐親至黃老居士家中致謝,並詳訴其病狀經過說,在昏迷中,看到一男子,自稱張洪興,對她說:「前生我們都是布商,我經商獲利頗豐,你在僻道中,謀財殺我命,我入冥界,因其他罪業墮在鬼道中受苦,而你轉生人道已十七八年,可是你前生殺我的仇,我怎能饒恕你呀!」
余小姐說到這裏,還覺心有餘悸。她接著說:「我念佛後,由於佛力的加被,那鬼雖不能繼續害我的身體,但怨氣不散,還時時刻刻跟著我,不肯離開。」
黃老居士就開示她說:「你雖念佛,但僅持佛名自衛,並沒有發心為鬼超度,使鬼脫苦,所以不能解脫,你應該為鬼誦佛號十萬聲,往生咒若干遍,發心為彼超度才對。」
余小姐遵命,繼續念佛誦咒,過了數月,她向黃老居士函告近狀,據云鬼對她說:「你前生殺我之仇,怨恨太深,不願速解,一定要破壞你的婚姻,以泄我的憤恨。」後來余小姐的婚姻,果然屢次受到阻礙。
黃老居士憫之,乃代為作一告鬼文焚化,並於中元節親為誦經超度,自後鬼遂絕跡,余小姐的婚姻亦告成功。(取材自佛法靈徵)
湘清按:余小姐前生造了殺人的惡業,雖有其他善業而今世轉生人道,仍難免冤鬼索命之報,幸而皈依佛法,由於佛力之加被,得以重報輕受,僅婚姻受阻。蕓蕓眾生,前生都不免有惡業,惟有皈依佛法,念佛懺悔,方能重報轉輕,消災免難也。
2.含輝和尚的前世冤孽
浙江臨海觀音寺中,從前有一法號含輝的和尚,年四十多歲,平日很守戒律。
有一天,到街上散步,經過一家賣熟狗肉的鋪子,叫賣狗肉,這位平日戒律精嚴的和尚,竟也經不起陣陣狗肉香味的誘惑,頗覺垂涎欲滴,有一吃為快之感。
他歸寺以後,全身發熱,身上生起十八個毒疽,每一個疽都像人頭一樣,痛不可忍。
倘若他人看到他的疽,痛可稍止,如果遮蔽不給人看,更覺痛入骨髓,好像要他把疽警戒世人似的。遍請名醫,均告束手,無法治療。
含輝和尚到這地步,自知是前世冤孽作祟,即忍痛跪在佛前,虔誦金剛經,以求懺悔。
一天午睡醒來,恍惚中看到十八個沒有頭的軍人,從頸頷腔內發聲問:「你認識我們嗎?」和尚答:「不認識。」
那群無頭顱的軍人又說:「你前生曾做金朝帶兵的統領,我們都是你部下的兵,你命令我們守山頭的隘口,其中有二人不守軍律,下山遇少婦一人獨行,予以強暴輪奸,少婦歸告其夫,其夫向你告狀,你沒有詳細調查是誰做這犯法的事,竟把我們共同守山的二十個軍人,全部以軍法處以斬刑,他們二人強姦犯法,固然應該處死,可是只他二人的事,與我們十八人全無關係,但我們十八人也給你枉殺,這樣的奇冤怎能不報!
我們尋你已二百年,到今世才相遇,但你為僧守戒,有護法神衛護你,所以我們一直不敢對你侵犯,現在你看到狗肉就動念想吃,已經破戒,再也沒有護法神保護你,我們就不怕你了。
你現在誦經要求解冤,姑且饒你三年,以後再來向你索命。」
從此含輝和尚的毒疽,果然停止發作,直到三年以後,毒疽又復發潰爛而死。(取材自報應記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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