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凡四訓的十善
第一、是與人為善。看到別人有一點善心,我就幫他,使他善心增長。別人做善事,力量不夠,做不成功,我就幫他,使他做成功,這都是與人為善。
第二、是愛敬存心。就是對比我學問好,年紀大,輩份高的人,都應該心存敬重。而對比我年紀小,輩份低,貧窮的人,都該要心存愛護。
第三、是成人之美。譬如一個人,要做件好事,尚未決定,則應該勸他盡心盡力去做。別人做善事時,遇到了阻礙,不能成功,應想方法,指引他,勸導他使得他成功,而不可生嫉妒心去破壞他。
第四、是勸人為善。碰到做惡的人,要勸他做惡絕對有苦報,惡事萬萬做不得。碰到不肯為善,或只肯做些小善的人,就要勸他行善絕對有好報,善事不但要做,而且還要做得多,做得大。
第五、是救人危急。一般人大多喜歡錦上添花,而缺乏雪中送炭的精神;而當遇到他人最危險、最困難、最緊急的關頭,能及時向他伸出援手,拉他一把,出錢出力幫他解決危急困難,可以說是功德無量,但是不可以引以為傲!
第六、是興建大利。有大利益的事情,自然要有大力量的人,才能做到,一個人既然有大力量,自然應該做些大利益的事情,以利益大眾。例如,修筑水利系統、救濟大災害等等。但是沒有大力量的人,也可以做到的。譬如,發現河堤上有個小洞,水從洞里冒出,只要用些泥土、小石,將小洞塞住,這堤防就可以保住,而防止了水災的發生。事情雖然小,但這種功效也是不可忽視的。
第七、是舍財作福。俗語說:人為財死,世人的心總是貪愛錢財,求財都來不及,還愿意去舍財濟助他人嗎?因此,能舍財去消除別人的災難,解決他人的危急;對一個常人而言,已不簡單,對窮人來說,則更加了不起。如按因果來講,「舍得,舍得,有舍才有得。」「舍不得,舍不得,不舍就不得。」做一分善事就會有一分福報,所以不必懮愁我們會因為舍財救人,而使自己的生活陷於絕路。
第八、是護持正法。這種法,就是指各種宗教的法。宗教有正,有邪,法也有正,有邪,邪教的邪法最害人心,自然應該禁止。而具有正知正見的佛法,是最容易勸導人心,挽回善良風俗的。若是有人破壞,一定要用全力保護維持,不可讓他破壞。
第九、是敬重尊長。凡是學問深,見識好,職位高,輩份大,年紀老的人,都稱為尊長。自己都應該敬重,不可看輕他們。
第十、是愛惜物命。凡是有生命的東西,雖然像螞蟻那樣小;也是有知覺的,曉得痛苦,并且也會貪生怕死。應該要哀憐它們,怎可以亂殺亂吃呢?有人常說:這些東西,本來就是要給人吃的。這話是最不通的,而且都是貪吃的人所造出來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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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dfg.cn/big5/dygsh/liaofan/hgsh-3-lf-17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