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
功徳比一比
一個阿婆用了一輩子生命,每天煮免費飯照顧10個流浪漢50年
以及
一個藝人花了一個月的時間,辦了慈善演唱,募集6000萬照顧流浪漢,這筆錢可以讓100個流浪漢60年吃的飽
以上兩人皆不求回報,請問誰的功德大?
功德是以施與的人付出多少心力來衡量
還是以被受與的人得到了多少來衡量呢?
阿婆什麽都不會,只會自掏腰包煮飯,散盡家財
藝人也什麽都不會,只能用表演籌錢,所得全捐
濟世行善,是否一定得用宗教,是否一定要領天命、領旨令?
答:
這沒有功德,是相欠債的關係,也就是因果關係。
阿婆養了十個流浪漢五十年,以後輪迴,這十個流浪漢就會分別當他的父母或長輩,或貴人,把這五十年的飯錢還回去。
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得到什麼是過去給的,付出什麼是過去欠的。這才是因果的道理。
像一些政治人物或偶像,甚至宗教人物,明明你覺得他沒什麼,卻有一大堆人信他迷他送錢給他,那是他之前曾照顧過那些人的恩情。
如果付出的人未來沒有回饋,就像做了壞事沒有報應,不用坐牢,幫老闆工作沒有錢,這社會早就崩潰或大亂了,功德不是這麼做的。
所謂功德,最好以教化的方式是幫助一個人改變現狀,所以了凡先生寫了凡四訓,教化成千上萬人,讓他們知道怎麼斷惡修善,這是功德。
阿婆如能教化流浪漢不再當流浪漢,成為一個能納稅,能好好工作為社會國家貢獻的人,這是功德。
偶像能以自己為榜樣,勸導世人向善,將6千萬做公益活動,讓更多人能向善,這才是功德。
所以釋迦牟尼佛得道後弘法五十年,教化眾生離苦得樂,這是功德。
提供袛樹給孤獨園給佛祖講法的老人和太子,幫助佛祖教化眾生,這也是功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