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14日 星期一

聖嚴法師《懺悔與負責任》

聖嚴法師《懺悔與負責任》

  「懺悔」是肯定自我非常重要的途徑。懺悔的意思是「承認錯誤」,但是承認錯誤之後,還要負起責任,準備接受這個錯誤所帶來的一切後果,這才是懺悔的功能。

  根據佛經,懺悔有三種方法:第一是對自己的良心懺悔;第二是對我們所虧欠的人懺悔;第三則是當眾懺悔。在當下承認錯誤的同時,對自己負責,也對他人負責。

  佛教徒通常是在佛前懺悔,因為我們很多時候往往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事,或是根本不知道錯在哪裡,所以會在佛前求懺悔,請佛菩薩為我們作證明。佛經指出,凡夫的起心動念,無不是業、無不是罪,因此,無論我們如何客觀持平,都不免會犯錯。尤其我們的記憶總是很快就把錯的、壞的事情忘掉,或是不願想起,甚至於把錯誤合理化;但是對自己得意的事、對別人的貢獻,卻又記得牢牢的,而變得自傲自大,不懂得謙虛。所以,無論知不知道、有沒有發現自己行為上的錯誤,我們都應該懺悔。

  其實在我們一生之中,無意間對不起的人有很多很多,他很可能就是我們的父母、兄弟姊妹等最親近的親人;我們傷他們的心,讓他們受苦受難,而自己並不知道,甚至有時候讓人家受苦受難,心中還在幸災樂禍,說:「活該!希望他再更苦一點,這樣才能發洩我心中的不滿。」像這樣的心理,都應該要懺悔。如果我們平常能夠天天懺悔的話,我們的身心行為,就會愈來愈清淨。

  如果做錯事不懺悔會怎麼樣呢?佛教徒相信「罪有罪報,業有業報。」果報有好有壞,好的叫作「福報」,壞的叫作「業報」、「罪報」。如果不懺悔,我們受的苦難就會多些;如果懺悔,受的苦難就少些。

  我們的家庭、事業、學業,甚至於健康,都免不了會產生種種的挫折、磨難。這些阻礙、不如意、不順心,其實都是我們過去在有意、無意間,所造的種種罪業,而形成的果報。但是許多人不理解這個觀念,一旦果報現前了,就覺得是老天沒有長眼睛,而埋怨:「像我這麼好的人,為什麼老天對我不公平?為什麼我會遇到這樣的事?簡直是沒有天理公義!」 甚至會進一步會想:「天底下根本沒有天理、良心!既然人家對我這麼壞,憑什麼我要對人家好?」從此自暴自棄,出現報復的心態。這樣不僅害他人深陷苦難,也使自己再受一層煩惱所苦。所謂冤冤相報,無有盡期,真是苦上加苦、罪上加罪;如果還不懂得懺悔,想清楚問題的癥結,情況便會愈來愈嚴重。

  如果不懺悔,就像欠債不還一樣,總有一天債主會逼上門來。尤其到過年的時候逼得更緊;試想看看,過年過節如果有債主上門逼債,不是很痛苦嗎?懺悔以後,無論有形、無形,無論債主是不是在我們面前,至少我們良心上的負擔已經減輕了。

  可是懺悔以後,並不等於罪過就此一筆勾消,而是「承認錯誤,願意承擔」的意思,是表示「欠你的錢我會慢慢的還,等我有錢的時候一定會還,而且會主動還。」而且懺悔並不是將所有的過失都推給佛菩薩來負責,如此是誤解了懺悔的真正意思,也不符合因果觀念。

  不肯擔負責任,就不會改變自己,業力就永遠存在,這種假的懺悔並無法淨化內心;而且不懺悔改變,便無法真正肯定自己、接受自己。其實,只要肯接受「人是無法逃遁於自己的所作所為」的觀念,就會提醒自己少做一點錯事,這樣便能達到防非止惡的功用。所以懺悔之後,不是什麼事都沒有了,而是要更努力多做功德、多行佈施,以積聚善緣。

  懺悔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儀式,只要至誠地表明懺悔業障、罪障的決心即可。另外,也可以念〈懺悔偈〉:「往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嗔癡,從身語意之所生,今對佛前求懺悔」。它的意思是:「由於我過去貪、嗔、癡的心理,造了種種的業,透過行為、語言和思想表現出來,傷害到人;現在我來到佛前真心懺悔,願佛菩薩給我做證明,證明我已經全部懺悔了。」

  懺悔也可以用拜佛的方式,一邊拜一邊懺悔,一面念一面拜,或者是念完以後再拜。藉由無我的禮拜及〈懺悔偈〉的反思,就能毫無隱瞞地徹底承認錯誤,並增加擔負責任的勇氣,達到懺悔的功用。


原文出自:
http://www.book853.com/show.aspx?page=97&&id=2480&cid=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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